Web3的發展看開放,更看監管。
在這方面,中東一點也沒含糊。阿聯酋是先行者。
在虛擬資產監管方面,阿聯酋2020年11月,證券及商品監管局(SCA)在聯邦層級發布了《虛擬資產活動條例》(CAAR),涵蓋首次代幣發行(ICO)、交易所、託管服務等多個領域。
2021年,SCA進一步明確了監管範圍-不包括杜拜國際金融中心(DIFC)、阿布達比全球市場(ADGM)這兩個金融自由區,以及阿聯酋央行監管的業務。
阿聯酋穩定幣與加密貨幣監管框架
地方層級操作空間靈活— —各酋長國及轄內自由區,可在聯邦授權下設計實施特色化監理要求及創新機制。